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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广网综字〔2015〕15号

关于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总部有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公司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防护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摸清重要信息系统、重点网站网络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排查网络安全风险和隐患,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堵塞网络安全漏洞;切实提高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防入侵、防窃密、防篡改的综合防护能力,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此次检查从今年5月底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检查范围:一是省级和市级重要信息系统;二是门户网站和重点网站。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单位(部门)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的安全保护情况,查找问题、隐患并督促整改。

  (一)重要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网络安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情况,以及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情况;单位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以及网络安全监测、通报预警、技术检测、风险评估、数据保护、容灾备份、应急演练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安全管理、岗位培训等情况;新系统规划、建设情况,新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备案情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建设方案制定与实施情况。

  (二)重要信息系统设备和资产情况;安全保护计划和落实情况;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的建设和落实情况;重要数据的存储、应用、流转和保护情况;网络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报告和应急处置情况;信息系统使用国外信息技术产品、服务情况和安全可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核心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服务器等软硬件产品国产替代工程计划和进展情况;信息系统和重要数据的运行维护单位、服务外包情况等。

  (三)网站安全建设、自查等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网站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网站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防入侵、防攻击、防篡改等技术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网站安全监测预警、备份恢复、应急处置等措施落实情况;网站安全事件(事故)处置情况;数据资源的采集、存贮、传输、应用和安全保护情况,利用数据资源从事大数据分析挖掘、增值服务情况。

  各单位、总部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6月11日前将《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执法检查自查表》(详见附件,附件不以纸质印发,请自行从集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报送总部技术部。

  

    附件: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执法检查自查表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5年6月1日

  (联系人:董梅 邮箱:278067150@qq.com 电话:0531-89938350)

鲁广网综字〔2015〕15号附件网络安全检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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